他盯着蔡晓光,压低嗓子:“说不定,冯化成等不了周蓉,就跟别人结了。到时候周蓉没了指望,能选的也只有你。”
“就当你自己最后一次机会。”周秉昆往前踏了半步,声音里带着鼓劲,“趁周蓉和冯化成断了联系这几年,你要真非她不娶,就多去陪她。日子久了,人心都是肉长的,说不定她就忘了姓冯的,看见你的好了。”
“机会我放这儿了,抓不抓得住,看你。别等往后后悔。”周秉昆最后丢下一句,语气硬了起来,“我算是把路给你铺到这儿了,你要是还拿不下周蓉,那我可真瞧不起你——那你也不像个男人!”
最后这句像根针,狠狠扎进蔡晓光心里,激得他浑身一颤。
一股血猛地冲上头顶。是啊,周秉昆说得对!这或许真是他最好的机会!
周秉昆态度这么硬,他肯定没法再帮周蓉去黔省了。这意味着,周蓉和冯化成,这条线算是断了。她得在乡下待上好几年……
如果自己每周末都去看她,送吃的用的,关心她体贴她……滴水还能穿石呢。说不定,真能让她回心转意。
再说,几年不通音信,冯化成未必等得起,很可能就跟别人结了。
想到这里,蔡晓光心跳如擂鼓。和冯化成争,他或许没底气;可要是冯化成自己出局了……他蔡晓光难道还没本事让周蓉嫁给自己吗?
越想越激动,眼前仿佛已经浮起将来和周蓉在一起的日子,他几乎要陷进去。
猛一回神,脸上兴奋得发红,对着周秉昆郑重保证:“秉昆,你放心!这次我肯定不帮你姐找那个人了!你说得对,你姐的幸福,得我亲手给,不能让给别人!这机会,我一定抓住!”
“你要没别的事,我就不多留了。”蔡晓光显得急不可耐,“我得赶紧回去,让我爸别再操作调你去黔省的事。然后去百货商店转转,乡下条件苦,你姐走得急,肯定缺东西。后天……后天我就去看她!”
他眼巴巴望着周秉昆,等话。周秉昆本就是为阻止他而来,目的达到,自然点头。
蔡晓光如蒙大赦,笑着道别,转身就走,脚步又快又急,仿佛慢一步,机会就溜了。
看着他匆匆远去的背影,周秉昆站在门口,摇摇头,心里默默念了句“周蓉啊周蓉”,转身回屋。
屋里,周母早等着了,见他进来,连忙拉住:“秉昆,你刚才跟晓光在外头说啥呢?神神秘秘的。”
周秉昆想了想,没打算瞒:“妈,我就是叮嘱他,别再偷偷帮周蓉,尤其不能帮她去找冯化成。”
周母听了,先是一愣,随后长长舒了口气,脸上露出后怕又庆幸的表情,拍拍周秉昆胳膊:“做得对!是该这样!妈也整天提心吊胆,就怕你姐她……昏了头真跑去找那人。这下好了,晓光不帮,她也没法子了。”
可紧接着,周母情绪又低了下去。
毕竟,疼了十几年的女儿,为一个老男人,不在乎家里,被弄到乡下也不悔改,说不伤心是假的。
同时,想到女儿一个人在乡下,她又担心,怕她吃不了农村的苦,以后再吃亏。
可她知道,再担心也没用,事已至此,她改变不了什么。只能以后多给女儿准备点东西,让小儿子每周去看看,知道她过得好不好。
周秉昆独自躺在炕上,感受着穿越以来第一次独占一屋,只觉得格外空荡,还有些冷,下意识裹紧被子。
这一刻,他突然想起郑娟。要是每晚能抱着个美娇妻睡,那得多美,也不至于在这陌生时空夜夜独眠。
想到这儿,他决定,明早吃过饭就去太平胡同看看,见见郑娟。要是人真美,一定尽快娶回家。
最后,他又胡思乱想半天,才抵不住困意,沉沉睡去。
第二天早上,周秉昆又吃了顿周母做的有点拉嗓子的窝窝头,忍不住想:要不以后自己来做饭?毕竟有手艺在,不能委屈了胃。
虽然会做饭这事不好解释,但可以一开始随便做,做得一般,再慢慢把厨艺提上来。日子久了,就算周母怀疑,大不了用一句“有天赋”解释。时间一长,她自然会信,说不定还会得意。
这年头,没人会想到穿越这种事。
除非他一点原主记忆都没有,性格大变,彻底像换了个人,否则周母绝不会觉得自己儿子被调了包。
就算他表现得更聪明些,周母偶尔起疑,也会自己打消,觉得是孩子长大了,变聪明了,正常。
想到这儿,他当即下定决心:等见了郑娟,定下人生大事,晚上回家就借口帮周母分担,开始插手做饭,慢慢接过这活儿。
这样既改善伙食,也算替原主报恩。还能借此慢慢跟周母增进感情——虽然能感到周母的关心,也从记忆里知道她过去对原主的好,可说到底,自己仍是个“陌生人”。
周秉昆一直觉得,既然这辈子注定要以周秉昆的身份活,而按原剧情,往后几十年,周家五口多半只有他和周母常住,他不想两人一直做最熟的“陌生人”。
第五百九十四章郑母
吃过早饭,看周母开始收拾屋子,闲着的周秉昆坐不住了,跟周母说了声,就快步出门,朝记忆里的太平胡同走去。
作为光字片一员,太平胡同是最破、最穷的地方,三教九流,鱼龙混杂。周秉昆没走多久就到了。第一眼,就在胡同口看见一个拉糖葫芦车的老太太。
看过剧情的他立刻意识到,这就是郑娟的母亲,郑老太太。
周秉昆走上前,离着十几米,终于看清郑母的样子。
头发花白,面容比周母苍老得多,他心里忍不住感慨。
说实话,对眼前的郑母,他是敬佩的。这世上能像她这样的女人,实在少见。周秉昆自认也比不上她的“伟大”。
战乱年代,郑母家破人亡,孤身一人逃到吉春,勉强安顿。
一个弱女子,那时养活自己都难,可她从不因自己的苦难怨天尤人,反而在吉春解放前捡回尚在襁褓的郑娟,辛苦养大。前些年,又把不过两三岁、被父母遗弃的盲童郑光明捡回来,一样毫无怨言。
想到郑光明也是可怜,从小失明。不然一个男孩,再怎么也不会被亲生父母抛弃。
无论什么时候,能传宗接代的男婴都珍贵,很多父母宁愿自己死也不会丢下孩子。只有像郑娟这样的女孩,才可能被狠心的父母随意丢弃,听天由命。
在那个女婴和残疾男娃都不被看重的年代,郑母却把这两个孩子当成亲生的一样拉扯。
她自己干不了重活,也找不到重活,最后还是街道上看她实在艰难,又敬重她的人品,才安排她卖糖葫芦。
每月也就挣十几块钱。
可郑母硬是靠着这点微薄收入,把郑娟和郑光明一点一点养大了。即便日子这么苦,她也从不怨天尤人,脸上总挂着乐观,两个孩子也被教得知礼懂事。
想到这儿,周秉昆不由对比起上一辈子的贾张氏和秦淮茹那一家。
那真是鲜明的对照。
人终究是被身边的人影响,而不是环境。郑母一家几十年艰难,心却始终干净。贾家呢?条件好得多,生活也有人帮,却学不会感恩,只知道索取。
上辈子虽然何雨柱改变了一些事,贾家的日子也好过不少,可说到底,他们能过得好,还是靠何雨柱拉扯。没他,什么也不是。
正出神,周秉昆一抬眼,发现自己已经走到郑母的糖葫芦摊儿前。
“小伙子,买糖葫芦吗?”
郑母声音温和。周秉昆点点头,笑着说:“对,大妈,给我拿一根,尝尝看。”
郑母对眼前这端正的年轻人第一印象挺好——其实她对每个顾客都客气,毕竟这一家三口,全指望着买糖葫芦的人活。
“哎,好,这糖葫芦是我和女儿、儿子自己做的,味道可好,保准你吃了喜欢。”
说着便拔下一根递过来。周秉昆从兜里掏出五分钱给她。
咬下一颗山楂,嘴里漫开酸甜味儿。不过这年代糖精珍贵,甜味淡,酸味反倒明显。
为了留个好印象,周秉昆面不改色地笑道:“嗯,好吃。”
郑母听了,脸上笑得更暖:“好吃就好。”
周秉昆见她不说话,朝旁边看了看。
街上来往人不多。他也没急着走,就站在摊子旁边,慢慢吃着糖葫芦。
他想等等看,能不能碰上郑娟。
郑家具体在哪儿他不清楚,这时候郑娟在做什么也不知道,不如就在这儿等等,说不定郑娟会来帮忙或接母亲。
郑母看他留在旁边吃,心里有点纳闷。往常买了糖葫芦的人都直接走了,除了相熟的,没人会待在摊子边上。
可她也没说什么。
人家爱在哪儿吃在哪吃,街也不是她家的。再说,这小伙子长得精神,看上去也不是闲混的人,郑母心里不反感,反倒觉得有个年轻人在旁边,自己也没那么闷。
就算不聊天,看着也舒坦。
大概过了十几分钟,一串糖葫芦总算被周秉昆磨蹭着吃完了。想见的人还没来,他有点失望,但也知道不能继续等下去了。
再等,郑母该多心了,万一想岔了,反而坏印象。
他打算去太平胡同里边转转,看能不能遇着郑娟。要是遇不着,再折回来悄悄跟着郑母,看她家到底在哪儿。
然后明天直接“守株待兔”他就不信这样还见不到郑娟。
盘算好了,周秉昆就对郑母又说了一句“糖葫芦真好吃”,道个别,在她含笑的目光里朝太平胡同深处走去。
他不知道,郑母看着他背影,心里又琢磨起来。
她在太平胡同住几十年了,这儿的老住户就算不熟也大概有印象,可从没见过像周秉昆这样的年轻人。
看家境就不错,和太平胡同的人根本不像一路的。
他怎么会来这儿?难道是找人?可没听说胡同里谁家有这般条件的亲戚啊……
郑母想了一会儿也没想明白,只好先把这事放下。心说下回要是再见着他,再问问看。随后便定定神,继续卖她的糖葫芦。
眼下什么事都比不上把糖葫芦卖完重要,一家三口等着吃饭呢。
尤其是最近,为女儿郑娟的事,她心里整天揪着,更不敢耽误生意。家里缺钱,少一分都心疼。
周秉昆一路往里走,两旁是随意搭起来的矮房,脚下坑坑洼洼,到处是泥水。他脸色渐渐沉下来——这时候大多数人日子是真苦,和后世没法比。
像太平胡同这样的地方,往后几十年几乎绝迹了,连很多农村都比这儿强。这儿可是吉春,省会城里的一角,到后来都是热闹地方,如今却成了最贫苦的角落。
正感慨着,周秉昆一抬头,看见前面不远有户人家门开了,走出个小男孩,后面跟着个姑娘,个子大概一米六七,穿着旧棉袄,却干净整齐。
周秉昆精神一振,脚步不自觉地慢了。
他这趟就是来找郑娟的,眼前这姑娘和小男孩,很可能就是她和她弟弟郑光明。
他仔细看向走近的两人。
小男孩被姑娘牵着,走路格外小心。周秉昆更确定了:郑光明眼睛看不见,寻常七八岁的男孩正是淘的时候,哪会这样一步步挪,还要人领着。
等那姑娘走得近了,周秉昆终于看清她的脸——然后他就愣在那儿,睁大眼睛,半晌没动。
这姑娘,也太好看了。
周秉昆一直觉得自己不信什么一见钟情。
上辈子,凭他的身份,什么好看的没见过?身边的妻子和知己,哪个都不比旁人差。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不会为谁的模样失神。
可眼前这人,让他觉得自己还是见识少了。这世上,原来真有一眼就让人心乱的姑娘。
她像朵刚开的花,又纯又艳。眉眼间一副天真样子,眼尾却像含着钩子,悄悄勾人。
眼睛水亮,像含着笑,又像含着情,看得人心头一跳。
不光脸生得好,身段也出挑。该饱满的地方饱满,该细的地方细,哪怕裹着厚棉衣,也遮不住那一身匀称动人。
周秉昆突然有点不确定她是不是郑娟了。
她和原剧里那演员像的地方不多,倒像是把原来那位的好处全留着,又揉进了些别的好模样,再往上提了好几成。
说来说去,就只能挤出一句话:
闭月羞花,沉鱼落雁,也就这样了。
真是绝色。
让人一眼就陷进去,再也出不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