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刚和孟小川也被颠的七荤八素。

只有沈依秋已经适应了这种路况,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三个人。

“姐姐,姐姐,你回来了!”

一个眉眼清秀的小姑娘,从村子里飞奔向沈依秋。

沈依秋扔下行李,把小姑娘抱在怀里,“依冬,姐姐回来了!”

沈依冬的衣服并不合身,应该是捡的沈依秋的旧衣服,但却洗的非常干净。

沈依秋仔细打量这妹妹,“你长高了,不过,还是那么瘦。”

“人家都说瘦一点好,省着减肥了。”

沈依秋的眼眶一下就红了。

“婆婆身体还好吗?”

“嗯,婆婆的身体很好,姐姐,你寄来的钱我们都收到了。”

沈依秋爱怜的抚摸着沈依冬的头发,“你和婆婆要多吃些肉,这让才能长身体。”

沈依冬笑容灿烂,“我知道的,姐姐,婆婆养了五只老母鸡,我现在每天都能吃到鸡蛋。”

孟小川,沈易,张志刚默默的在旁边,听着姐妹两人的对话,看着破败的村子,心情都很复杂。

他们虽然不是出生在大富大贵的人家,但也是衣食无忧。

像沈依秋和沈依冬这样的生活,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。

“这三位哥哥是姐姐的同学,他们来给村里送书。”沈依秋给沈依冬介绍孟小川三人。

沈依冬扬起小脸,“跟那些支教哥哥姐姐是一起的吗?”

何婷婷他们放暑假之后,就来到了金花村,已经在村里开始了支教工作。

孟小川是因为要邮寄图书,所以耽搁了几天的时间。

“对,他们都是一起的。”

“欢迎哥哥!”沈依冬很有礼貌的跟三个人打招呼。

沈易摸了摸沈依冬的脑袋,“小姑娘长得真可爱!”

沈依冬蹦蹦跳跳的带着四人进村。

一路上,沈依秋不时的跟村子里的人打招呼。

可能是因为何婷婷他们已经进村的原因,村子里的人对孟小川他们几人,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好奇。

村里人的目光中,更多的是温暖的笑意。

很快,沈易就发现了一个问题,“沈依秋,你们村子里怎么都是老人和孩子?”

这一路走来,他们看到的都是步履蹒跚的老人和不谙世事的孩子。

几乎没有看到年轻人。

沈依秋黯然道,“村子里没有多少土地,也没有工厂,身强力壮的劳动力,都去城里打工了,只留下孩子和老人守在村子里。”

其实这也是华夏国很多乡村的缩影。

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工作,农村只剩下老人和孩子。

“婆婆,姐姐回来了,姐姐还带了三个哥哥回来!”

沈依冬一马当先,跑进了一个有些破败的院子里。

院墙虽然破败,但是院子里收拾的整洁干净。

一个身材瘦削,笑容和蔼的老人,从低矮的房子里走出来。

“小秋,你回来了。”

“婆婆,我回来了!”

见到婆婆,眼泪从沈依秋的眼眶中滑落。

“回来就好,回来就好!”婆婆拉过沈依秋的手,轻轻摩挲,“在外面辛苦你了。”

沈依秋摇头,“婆婆,我在金城过得很好,是你辛苦了。”

“我一个老婆子,能辛苦什么?你除了读书,还要给我们赚钱,是你辛苦了。”

“婆婆,你别这么说。”

老人用手抹去了沈依秋的泪水,“这三位是你的同学吧?”

孟小川赶忙上前,“婆婆好,我是孟小川,是沈依秋的同学。”

张志刚有样学样,“我叫张志刚,是沈依秋的同学。”

沈易抓了抓脑袋,“婆婆好,我是沈依秋同学的同学。”

沈依冬被沈易的介绍逗乐,“你怎么跟他们不一样?”

婆婆笑道,“欢迎你们来我家做客,快,进屋,进屋。”

房间略有些幽暗,但却非常温馨。

沈依秋和沈依冬拿了三个板凳,让孟小川他们三人坐下。

“你们坐着,我去准备午饭。”

沈依秋扎起围裙,麻利的起锅做饭。

沈依冬则在灶台前帮忙。

张志刚感慨道,“没想到,沈依秋家真的这么困难!”

“是啊,小川,沈依秋在这样的家庭长大,竟然还这么优秀,真是太不容易了。”

张志刚低声说,“要我说,咱们就不应该在人家吃饭,我看刚才小姑娘拿出四个鸡蛋,给咱们做菜,那可是人家小姑娘用来补充营养的。”

孟小川摇头,“沈依秋是咱们的同学,咱们既然来到金花村,第一顿饭必须在沈依秋家吃。我们要让沈依秋尽一下地主之谊。”

张志刚皱眉道,“这让人家多不好意思啊!”

“沈依秋没有不好意思,这是她的家,是她成长的地方,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家感到不好意思。”

自从走进自家的房门,沈依秋像是变了一个人,她的脸上,没有任何的羞涩,有的只是从容和自信。

孟小川知道,沈依秋想在自己的家招待他们。

如果他们三个人就这样离开,反而会伤害沈依秋。

热气腾腾的饭菜上桌。

黄瓜炒鸡蛋,麻辣豆腐,竹笋炒肉,一大盘清爽的泡菜。

沈易惊叹道,“沈依秋,这些菜都是你做的?你这也太贤惠了吧!”

沈依秋笑着说,“你们尝尝味道。”

张志刚夹了一块豆腐,放进嘴里,“哎呀,这个豆腐味道也太好吃了,就着这个豆腐,我能吃两大碗米饭。”

沈易也笑道,“小沈,没想到你不光是一个学霸,竟然还这么会做菜,谁要是能够娶到你,那可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。”

沈依秋被夸得羞红了脸。

婆婆则是满脸骄傲的看着自己的外孙女。

沈易,张志刚吃的满心欢喜,孟小川却注意到,沈依秋一家人,却只是夹泡菜。

尤其是沈依冬,眼睛一直盯着竹笋炒肉,但是却始终没有夹起一块肉片。

孟小川端起西红柿炒蛋的盘子,笑道,“我最喜欢吃汤拌饭,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!”

说着,把西红柿炒蛋的菜汤,倒了一些在自己碗里。

“沈易,你要不要来点?”

沈易也已经注意到沈依秋一家的举动,见孟小川问自己,立即把碗递过去,“太好了,我也喜欢吃汤拌饭。”

张志刚也捧起饭碗,“给我也来点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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